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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婷律师在金融借款案调解中促成分期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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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09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项婷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32人 执业4年
律所: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1202211436507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87170792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一、律师精通法律法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并有能力调查案件。此外,律师也养成了从法律角度思考的习惯。他们可以将面前的具体案件与法律规范适当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某些客观和有说服力的主张,并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 二、律师根据其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推理能力,还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组织有利于其委托人的论据和证据材料,并以逻辑严谨和完整的方式进行辩论,这种辩论不一定与律师自身所持的信念或好恶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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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庭审进行到调解环节,某银行与被告就金融借款纠纷进行协商。项婷律师代理银行,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针对被告经济困难制定分期还款策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分期还款,银行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高效化解纠纷,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
项婷律师在金融借款案调解中促成分期还款协议

金融借款调解:化解争议显成效

在某金融借款合同争议案中,2015年11月18日,被告程某与原告某银行所属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期限36个月,期内年利率9.72%,逾期加收50%罚息。被告肖某签订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两被告还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银行于2015年11月20日发放贷款,后借款展期至2022年11月20日。贷款到期后,两被告仅偿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10万元及从2022年3月30日起的利息。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两被告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经济困难,请求分期还款

项婷律师接受银行委托后,在调解环节发挥了关键作用。她首先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将个人借款合同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抵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明细、抵押登记证明等整理出来,在法庭上整齐地摆放在银行一方的桌子上,形成完整证据链,向法官展示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抵押担保及欠款事实。面对被告的分期还款请求,项婷律师评估后认为,被告有还款意愿但一次性偿付能力不足,且抵押房屋价值足以覆盖债权,接受分期还款方案可快速结案、避免执行风险,同时保留抵押权作为最终保障。

在调解过程中,项婷律师积极争取对银行有利的条件。她明确提出分期还款计划,请求2025年11月20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2026年4月2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保留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约定如被告任一期未按时还款,银行可就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此外,还争取到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项婷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庭审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高效化解了争议,避免了裁定及执行的漫长程序,为银行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

劳务合同胜诉:缺席裁定追欠款

在劳务合同争议案中,2021年10月,被告朱某将建房木工工程交由原告万某承包施工。原告按约完成工作后,2023年3月31日,双方结算,被告出具欠条,载明下欠32500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拖延未付。原告于2025年8月22日诉至法院,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或证据。

项婷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她整理了原告身份信息、被告身份信息及村委会证明,证明被告曾用名,还有被告亲笔签名的欠条原件,将这些证据依次摆放在法庭上,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劳务合同关是、原告已完成施工、双方已结算以及被告尚欠32500元的事实。由于本案标的额为32500元,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项婷律师在起诉时即申请适用该程序。在庭审中,面对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项婷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完整的证据材料,并申请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官认真审查了证据,最终对欠条等证据予以采信,认定被告下欠劳务费32500元的事实。法院裁定被告朱某于裁定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万某支付劳务费欠款32500元,法律事务诉讼费306.25元由被告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项婷律师通过高效的维权方式,为原告快速取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裁定,实现了全额胜诉。

刑事辩护缓刑:避免实刑显专业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并配合“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其中包括吴先生被网络诈骗资金151200元、张先生被网络诈骗资金50000元,苏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2024年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全额退赃4000元,另缴纳补偿款50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期间,并处罚金。

项婷律师作为苏某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多项辩护意见。她指出苏某无犯罪前科,是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从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积极主动全额退赃4000元,另缴纳补偿款50000元,具有真诚悔罪表现。项婷律师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阐述这些辩护意见,同时展示相关证据。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裁定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期间,缓刑四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裁定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项婷律师成功为苏某争取到缓刑,避免了实刑羁押,体现了她精准的辩护能力。

项婷作为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武汉学院法学本科学历毕业,深耕湖北黄冈麻城地区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领域。执业以来,她秉持“诚信、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办理了多类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在上述法律事务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与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与业界的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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