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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再涉新罪的量刑困境,法律依据与案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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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60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120201020813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15445577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曾任职于兰州某集团公司、省内某知名律所, 工作谦逊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 代理过大量刑事辩护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信、诈骗、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公司解散纠纷、合同纠纷等) 劳动人损案件(道交纠纷、医疗纠纷、工伤纠纷、经济补偿纠纷等);离婚纠纷案件(离婚、同居析产、同居子女抚养等);民事执行案件等。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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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嫌疑人张X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涉新罪,检察院不同意对其再次适用缓刑。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及同事在案件进入法院后,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提供法律依据及裁判案例。最终,张X本罪与前罪被并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缓刑期再涉新罪的量刑困境,法律依据与案例支持

20XX年,在兰州市X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正在审理。当检察官陈述嫌疑人张X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涉新罪,坚持不同意对其再次适用缓刑时,坐在辩护席上的刘磊律师表情严肃,开始有条不紊地准备应对。

张X于20XX年X月被兰州某公安分局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后,张X委托了刘磊律师及其同事。刘磊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是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经验。经过详细阅卷并与张X沟通,他们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案件难点在于张X曾因网络犯罪被判处缓刑,案发时仍处于缓刑考验期。在与检察院沟通量刑时,承办检察官始终不同意再次适用缓刑。

案件进入法院后,刘磊律师及同事积极行动。他们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还向承办法官提供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1998)高检研发第16号规定以及相关裁判案例。最终,法院判决张X本罪与前罪被并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在日常工作中,刘磊律师处理完这起案件后,会将类似案件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案例整理归档。在之后一起类似的缓刑期再犯罪案件中,这些整理的资料帮助他迅速找到辩护思路,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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