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在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正在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活动的支付结算提供帮助。此时,坐在辩护席上的沙璇律师表情专注,准备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在于对被告人的量刑。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沙璇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2021年开始执业,现是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擅长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
接案后,沙璇律师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证据。她发现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还退出了违法所得。沙璇律师认为,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持续时间短,社会危害性小;虽有犯罪前科,但时间跨度长,人身危险性降低。于是,她在辩护意见中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认为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故意犯罪前科情况,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未采纳该点辩护意见。但对于沙璇律师提出的其他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在日常工作中,沙璇律师处理案件时,总会对证据进行反复梳理。在另一起民商事案件中,她逐页核对了上千页的合同和往来文件,从中找出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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