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贤飞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处理这起案件时,他精准抓住“判不离后分居满一年”这一法定离婚事由。在庭审中,被告下落不明,经两次公告未到庭,但文贤飞为原告充分阐述了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第一次判不离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最终判决准予原告ZXX与被告XXW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婚生长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各自承担抚养费,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原告负担。
文贤飞律师长期认为,在婚姻纠纷中,及时保留能够证明感情破裂、分居事实等关键证据至关重要。他在处理案件时,严谨细致,注重从法律规定和事实细节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对于面临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来说,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婚姻出现问题初期,就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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