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的孟翔律师,执业于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执业第11年时,他遇到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A和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他们面临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被告A案发后被羁押,随即委托孟翔律师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孟翔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办案风格侧重于证据链整理。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最核心证据基础。他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让法院充分认可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同时,结合案件金额与司法解释标准,合理主张罚金区间,推动法院作出合理罚金判决,兼顾法律效果与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
孟翔律师长期认为,在刑事案件中,及时收集和固定从轻处罚的证据至关重要。在这起案件中,涉案金额较大,已远超刑事立案标准,法定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孟翔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提炼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积极推动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赔偿并取得书面谅解。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
长期处理刑事辩护类纠纷的观察是,企业和个人在经营过程中,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等侵权行为。如果不慎涉入此类案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积极配合律师收集从轻处罚的证据,争取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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