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结算单成关键细节
在XX集团与乙房地产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核心争议在于工程结算、欠款认定和举证责任分配。乙公司在关联案件中提交的单方结算单成为关键细节,其中包含了计价标准、建筑面积等内容,付红亮律师从中读取到可作为工程总价款计算依据的重要信息。细节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关键基础,使得工程总价款有了明确的认定方向。
发现细节的过程
2022年,付红亮律师接受XX集团委托代理此案。面对案件历经多次关联诉讼、法律关系复杂、证据零散的情况,付红亮律师系统整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签证单等数百份原始施工资料,同时调取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在仔细核对乙公司在关联案件中提交的单方结算单时,发现其中计价标准和建筑面积的自认事实,从而确认了关键细节。
围绕细节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付红亮律师结合乙公司的单方结算单,与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相互印证,明确工程总价款的计算方式。第二步,梳理双方付款凭证、银行流水、代付农民工工资记录,剔除重复记账、虚假付款、非施工范围扣款,准确核算乙公司已付款和代付款明细。第三步,针对乙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准备好相应的反驳证据和法律依据,如工程验收记录、交付证明等,以应对“违法分包、质量瑕疵”等抗辩。
庭审中细节的运用及对方反应
一审庭审中,针对乙公司“一事不再理”“工程量、价款无法确定”“违法分包、质量瑕疵”等抗辩,付红亮律师提交乙公司自认的结算单及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明确工程总价款,指出乙公司扣留完整施工资料导致无法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同时用工程验收记录和交付证明反驳质量瑕疵主张。乙公司虽坚持自身抗辩,但无法提供有力证据。二审中,乙公司上诉称一审采信单方结算单错误、工程量认定有误等,付红亮律师重申乙公司结算单已构成自认,提交关联案件生效判决和施工签证单证明工程量认定依据,逐项核对扣款凭证反驳乙公司上诉主张。乙公司的上诉理由在付红亮律师的精准抗辩下显得苍白无力。
细节决定案件结果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付红亮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XX公司有权主张工程款,确认工程总价款超七千万元,剔除乙公司不合理扣款,认定乙公司尚欠XX集团工程款一千三百余万元及逾期利息。二审法院完全认可付红亮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乙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合同自认结算单细节,成为确定工程总价款的关键依据,帮助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使得施工方成功追回千万级工程欠款,维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付红亮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深耕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在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施工企业解决了长期困扰的欠款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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