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经招投标订立备案合同,之后又另行签订了实际施工合同及两份备忘录。原告依约进场施工,然而被告在出具产值确认文书后,却未支付任何工程款,导致项目停工。原告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施工总包合同,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各项违约损失、资金利息,并确认在对应金额内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在这类建工纠纷中,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不重视合同的规范性。很多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对于付款节点、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约定不明确,这就为后续纠纷埋下了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很难依据合同维护自身权益。其二,缺乏证据意识。像本案中,如果原告没有保存好中标文件、合同、开工令、工程量报表、付款确认单等关键证据,在诉讼中就很难证明自己的主张,从而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处理此案的是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的龚练律师。龚练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虽不算长,但她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实务经验十分丰富。她服务于海南海口地区,是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民事大案部副部长、优秀律师。龚练律师有着深厚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行业经历,她从事法律行业已十四年,有五年法院审判经验、两年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法务经验,这使得她对房地产全流程非常熟悉,尤其擅长办理房地产、离婚纠纷以及合同纠纷等复杂案件。她善于把握法官思维,能为客户提供更有利的诉讼策略。
在本案中,龚练律师通过仔细梳理中标备案合同、付款确认单等关键证据,有力地驳斥了被告的抗辩。在取证方面,她指导原告收集了各类与工程相关的文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在调解阶段,虽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但龚练律师始终秉持着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的理念,积极与对方沟通。在诉讼过程中,她精准把握法律规定,指出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备案中标合同实质性背离应无效,结算可参照补充协议结算条款。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大部分诉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支付1.14亿工程款及对应LPR利息,赔付停工损失,原告在工程款额度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龚练律师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优先考虑调解,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在必要时则精准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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