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浩律师担任青原区妇联普法讲师,积极参与普法宣讲,走进社区、企业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普及工作,获广泛好评。
担任普法讲师期间,郭子浩律师接触到各类法律问题,这与他代理的合同纠纷等案件有一定的关联。他所在的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为他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和资源。
在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中,原告曾某与被告廖某合伙承包水电安装工程。项目结束后,曾某拒绝与廖某进行合伙清算,且合伙账目掌握在廖某手中,曾某起诉后一审被法院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诉请。曾某找到郭子浩律师沟通上诉事宜,郭律师经审查发现原一审诉讼方案对曾某不利,便未坚持上诉,而是另案起诉。虽一审法院仍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请求,但郭律师坚持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判错误,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郭律师充分阐述己方观点,最终一审采纳其观点,支持了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上诉,郭律师坚守抗辩立场,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最终二审驳回对方上诉,曾某取得最终胜诉。
该案历时2年,郭子浩律师帮助曾某在已经败诉的情况下实现最终逆转并全部执行到位。在金融借款等其他领域,郭子浩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如在金融借款纠纷中,成功为当事人免除3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彰显了其在不同法律领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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