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工地受伤被拒认工伤,这案子是咋“扳回一局”的?

工地受伤被拒认工伤,这案子是咋“扳回一局”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87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步青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82512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7805135388
代表案例:3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覆盖江苏、安徽、浙江、上海等多个地区,帮助数百名职工成功获得工伤赔偿,处理过多例职业病诊断、工亡案件及工伤行政诉讼案件,熟悉各地办案流程和政策标准,实战能力强,维权成功率高。
更多>
导读:陈步青律师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2025年,陈XX在工地受伤,公司拒绝为其申报工伤,坚称是劳务分包关系。陈步青律师梳理证据,紧扣劳动关系三要素反驳,最终仲裁委裁决陈XX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后续工伤认定奠定基础。
工地受伤被拒认工伤,这案子是咋“扳回一局”的?

申请人陈XX在2024年x月x日入职被申请人XX公司,担任安装工,日薪350元,工资由公司发放,不过没签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

2025年x月x日下午,陈XX在工地更换板块时被绳子绊倒受伤。公司直接拒绝为他申报工伤,理由是双方只是劳务分包关系,陈XX是带班的“包工头”,不是公司员工。要是公司这个主张成立,陈XX就没法获得工伤赔偿,维权基本就没希望了。

陈步青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知道核心争点是陈XX到底是独立承包的“包工头”,还是接受公司管理的“劳动者”。陈步青律师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像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出勤统计记录、现场管理情况这些,最后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仲裁庭上,公司那边主张双方没签书面分包协议,款项备注是“项目安装款”,而且陈XX带领工人作业,所以应该认定是分包关系。

陈步青律师就紧扣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三个核心要素来反驳。首先,陈XX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都是公司安排的,还得接受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这明显符合“管理与被管理”的特征。其次,报酬是按每日350元结合出勤天数结算,平时发生活费、年底结清,这是计时工资的特征,可不是“按成果包干”的劳务分包模式。最后,公司拿不出书面分包协议,也证明不了陈XX自负盈亏或者收取人头费,按照规定就得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仲裁委最终采纳了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裁决,2024年x月x日至2025年x月x日期间,陈XX与XX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决理由就是双方具备人身隶属性、组织隶属性及经济隶属性,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定构成要件。公司主张劳务分包关系却拿不出书面分包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据,就得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是不服这个裁决,能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

一开始陈XX面临着无法认定工伤、拿不到赔偿的困境,经过努力,最终确认了劳动关系,为后续的工伤认定扫清了关键障碍。这个案子能成功,关键就在于紧扣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从各个细节入手构建证据链,击破公司的抗辩。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