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辩论,赢下官司。但实际上,真正优秀的律师并非如此。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执业十六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曾有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报案称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未用于约定工程,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属民事范畴,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虽历经胜诉,但整个过程双方都耗费了大量精力。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4000元且涉共同犯罪。李鉴春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介入,确认万X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劝导其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不予批捕,为后续辩护创造有利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又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此案各方都较为满意,没有过多的诉累。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案件,李鉴春律师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非单纯的胜诉判决,而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和诉累,真正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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