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一场关于合同诈骗案的审判正在进行。被告人张某神情焦灼,而他的辩护律师李鉴春却镇定自若,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辩护。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还担任过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成为律师,至今执业已十六年。深厚的公安工作背景,让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报案称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未用于约定工程,价值约200余万元。李鉴春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民事纠纷。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张某不起诉。李鉴春分析此类刑民交叉案件时,善于厘清法律边界,注重主观故意的证据分析与论证,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影响检察机关起诉决策。
另一起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提供银行卡,涉案资金流转频繁,获利4000元。李鉴春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劝导万X认罪认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也持续跟进,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最终万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李鉴春在此类案件中,从批捕阶段就主动出击,全程跟进并精准协商量刑,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李鉴春表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他的执业理念,他会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每一个案件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他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的负责,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