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锦州,20XX年发生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被告人张X是当地的退休人员,也是四级肢体伤残人员。因欠款未偿还,其微信和银行卡被锦州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使得张X情绪失控,先是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辱骂、威胁承办法官,经调解回家后,次日发现银行卡未解冻,又返回法院砸坏了大厅的人脸识别设备,导致门禁瘫痪,设备修复损失达4150元。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张X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张X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是211院校毕业生,现就职于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2107202411828520,服务地区为辽宁锦州。他执业期间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张X的委托后,李楠律师没有被案件的严重表象吓退,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特殊背景与从轻情节。
庭审中,李楠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辩护能力。他围绕四大核心从轻要点展开精准辩护。首先指出张X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极小,他是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此次行为是因基本生活保障被切断后情绪失控所致,与一般寻衅滋事犯罪有本质区别。其次考虑到张X是四级肢体伤残人员,生活困难,案发时因生活账户被冻结陷入绝境,其行为背后的生活困境值得同情。再者,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最后,案发后张X及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全额赔偿了法院设备损失4150元,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书面谅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
李楠律师向法庭极力陈词,强调张X的行为虽违法,但事出有因,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远低于同类犯罪。恳请法院综合考量其伤残身份、生活困境、认罪认罚及全额赔偿谅解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使其能够尽快回归社会,维持正常生活。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关于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可从轻处罚的核心辩护意见。虽然认定张X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充分考虑了其特殊的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完全吻合。客户对李楠律师的专业和负责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他在此次案件中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中法理与情理兼顾的专业价值,成功为伤残被告人争取到了法定及酌定从轻量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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