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先生在XXXX年X月XX日,经微信好友推荐,添加了微信昵称肖X的男子。肖X让他去湖南省长沙市注册一个亚马逊店铺的营业执照,并承诺给予劳务费。邓先生按其安排办理了相关业务,却未拿到劳务费。后来查明,长治市屯留XX的路万里被诈骗18000元转入了邓先生的银行卡内,其银行卡资金流水达886000.01元。邓先生主动投案,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然而,长治市屯留XX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邓先生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面对这样的指控和量刑建议,邓先生心急如焚,他找到了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的周峰律师。周峰律师是律所执行主任律师,国家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24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500+,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
周峰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报案材料、微信聊天记录、报案笔录等大量书证,以及被害人的陈述和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多次往返于湖北和长治之间,与公诉机关进行深入沟通。他强调邓先生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希望能从轻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周峰律师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邓先生的从轻处罚情节。他指出,邓先生虽然在客观上为他人犯罪提供了支付结算等帮助,但主观恶性较小,且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周峰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邓先生主动投案,自愿如实供述,系自首,并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依法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邓先生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邓先生对这样的结果非常满意,他评价道:周律师专业又负责,为我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他仔细研究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我有利的细节,还多次与公诉机关沟通,让我感受到了他的用心和努力。周峰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也再次证明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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