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个体鞋厂经营者,原本一心经营着自己的鞋厂,却因未经国际知名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生产假冒品牌鞋品被查处。涉案商品价值五万余元,而且他此前还曾因同类商标侵权行为被行政处罚。后来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刑事诉讼。
在这个时候,当事人找到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增匀律师。王增匀律师法学本科毕业,是该律所的合伙人、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从事律师行业1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8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深耕于刑事辩护和诉讼领域,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00余件,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600余件,还曾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法律顾问。
接受委托后,王增匀律师第一时间就去会见了当事人。他全面核实案件事实、取证过程及行政处罚前科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固定了当事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证据。这一步非常关键,因为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王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这个要点,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之后,王律师细致地梳理商标权属、涉案物品价值认定、侵权比对结论等案卷材料。他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确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从而明确了辩护方向为从轻量刑。在庭审中,王律师重点阐述当事人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他结合当事人主动到案、积极配合调查的悔罪表现,有理有据地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针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王律师依法发表质证与辩护意见。他协助当事人完整表达认罪悔罪态度,让法院能够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在王律师的努力下,推动了法院采纳公诉机关合理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增匀律师关于自首、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涉案物品依法没收。虽然法院未适用缓刑,但已在法定幅度内实现了从轻量刑,辩护目标达成。
王增匀律师一直恪守“恪守法治、诚信履职、专业精进、审慎尽责”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也让我们看到了一名优秀律师在维护法律公正和当事人权益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