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中山市,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是一家合伙企业,而被告是冯XX。被告通过APP与某某消费金融公司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共计借款9000元,由某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然而,被告逾期未还款,担保公司代偿后,债权经多次转让到了原告手中。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欠款本金5000.06元及利息,由此引发了这场债权债务纠纷。
原告找到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代理此案。郑捷峰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自2022年执业以来,秉持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年均经办逾五十件案件,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同时,他还担任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
在接手案件后,郑捷峰律师深知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是否合法取得债权,以及利息的计算标准。为了确保原告的权益,他展开了细致的工作。首先,他多次查阅案件卷宗,仔细研究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代偿证明、债权转让协议等关键证据,确保债权转让链条完整。他发现,每一次债权转让都有相应的协议和通知,充分证明了原告合法取得债权的事实。
在明确债权合法性的基础上,郑捷峰律师又对利息的计算标准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出被告应支付的利息金额,并在庭审中清晰地阐述了计算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由于被告未到庭应诉,郑捷峰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辩论,让法院采信了原告的证据。最终,在XXXX月XX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成功获得了欠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结束后,客户对郑捷峰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律师专业负责,让我很安心。郑捷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客户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他也提醒大家,在追偿权纠纷中,要确保债权转让链条完整,各项证据齐全,明确债权转让已履行通知义务,同时准确计算欠款本金及利息,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追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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