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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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的不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的不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是基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并参照税法中规定的单位税额进行计算的。具体而言,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等于应税土地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单位税额的乘积。这意味着,土地使用税的多少直接取决于土地使用面积和单位税额的大小,为土地使用者提供了一个公平、透明的税收计算方式。

当土地证记载面积或亩数与实际测量不符时,应以实际测量为准。所有权人需向土地证登记机关提交更正申请,必备资料包括:土地证原件、证明错误登记的证据性资料及其他辅助性资料。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在拆迁时有补偿吗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