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有区别。
如果
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
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
还贷部分,那么
离婚时,如果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
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
民法典规定,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
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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