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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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条件及要求在提出廉租房申请时,必须满足以下几点前提条件:1、家庭年均总收入须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廉租住房政策所规定的相应收入水平;2、家庭现居人均住宅总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政府根据廉租住房政策所设定的住房门槛面积;3、申请家庭至少应有一位成员属于当地非农业户口;4、申请家庭各成员之间须建立合法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以及5、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家庭还需遵守当地政府关于廉租住房政策的具体规定。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的条件主要如下: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