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租赁房转为产权房如何办理

租赁房转为产权房如何办理

王* 北京-石景山区 房屋租赁咨询 2025.12.25 15:57:59 482人阅读

租赁房转为产权房如何办理

其他人都在看:
石景山区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石景山区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确认购买资格:租赁房转产权房,要先看是否符合购买条件,通常承租人及同住人协商一致就能申请购买。
2.提出申请:向房屋产权单位申请购房,领《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同住成年人签字后交回。
3.资格审核:产权单位审核购房人资格,通过后双方签《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4.支付房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可一次付清或分期付。
5.产权登记:凭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到交易中心办手续、缴税,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2025-12-25 20:27: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租赁房转产权房,需先确认购买条件,由承租人及同住人协商一致申请,按规定步骤办理,且要保证材料真实完整。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租赁房转产权房有明确流程。首先要确认是否符合购买条件,经承租人及同住人协商一致才可申请。在办理时,需依次完成四个步骤:一是向房屋产权单位提出购房申请,领取并签署《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后交回;二是产权单位审核购房人资格,审核通过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三是购房人按合同支付购房款,有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四是凭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登记,缴纳税费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整个过程中,材料真实完整至关重要,否则会影响产权办理。若在租赁房转产权房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对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5 18:32:34 回复
咨询我

租赁房转产权房需先确认符合购买条件,通常承租人及同住人协商一致就能申请购买。
1.办理流程:首先向房屋产权单位提出购房申请,领取《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经同住成年人签字同意后交回。接着,产权单位审核购房人资格,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之后,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最后,凭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登记,缴纳税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解决措施和建议:办理时要保证材料真实完整,仔细检查各项资料,避免因资料问题影响产权办理。同时,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应充分沟通,确保达成一致意见,顺利推进购买流程。

2025-12-25 17:31:4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租赁房转产权房,关键在于确认是否符合购买条件,这是后续流程的基础。只有承租人及同住人协商一致,才能顺利推进购买申请。
(2)办理流程有明确步骤。首先向房屋产权单位提出购房申请并领取相关协议书,经同住成年人签字同意后交回,这体现了对同住人权益的尊重。
(3)产权单位会对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出售合同,这保障了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有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选择。最后凭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缴纳税费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提醒:
办理租赁房转产权房要严格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若资料有问题会影响产权办理,不同情况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5 16:11:19 回复
咨询我

(一)购买前确认符合购买条件,让承租人及同住人协商一致。
(二)办理时按步骤操作:
1.向房屋产权单位提出购房申请,领取《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经同住成年人签字同意后交回产权单位。
2.等待产权单位对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产权单位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3.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4.凭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缴纳相关税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办理过程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避免因资料问题影响产权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表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租赁房转产权房的重要性。

2025-12-25 16:06:02 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况下,可以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从而形成了出租人、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的法律关系:  1、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成立生效后,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双方权利义务与普通租赁合同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并无差异。  应注意的是,由于转租是建立在转租人租赁权基础上的行为,次承租人的新租赁权以转租人的租赁权为前提而成立,故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能受转租人使用收益权能范围的一定限制。例如转租合同上所定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期限,否则原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后,次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就属于对出租人构成无权占有,出租人可基于所有权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所有物。因此,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  2、出租人与承租人(转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出租人与承租人间的租赁合同效力不受转租行为影响继续有效存在,出租人和转租人各自继续享有合同上的权利和承受合同上的义务。  (2)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224条规定的,“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应解释为因可归责于第三人(即次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租赁物损失时,承租人才应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在转租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无须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转租法律关系中,存在两个合同,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在这两个合同中,存在两对权利义务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并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虽然转租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但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不存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出租人仅能向租赁合同相对人,即承租人要求其违约责任。  这里说的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不发生法律关系指的是基于合同责任的关系,在两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基于其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与次承租人发生法律关系:  第一种情况是次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破坏,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可以依照侵权请求权要求次承租人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当出租人与承租人合同中止后的情形。  在原租赁合同中止后,发生两种法律结果,第一是根据《解释》第15条规定,转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自行中止,第二是在原合同中止后次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占有就从有权占有变成了无权占有。  因此,基于这两种法律结果,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次承租人挪房,对于逾期不挪房的次承租人,出租人也可以基于对房屋的侵权请求权要求次承租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解释》在第18条作出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止履行后,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学者认为,这样的规定尚不全面,因为其忽略了承租人在次承租人逾期挪房中的作用问题。次承租人对房屋的合理占有基础是与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如果因为转租人(承租人)的过失致使转租合同期限超过了原合同期限的话,次承租人在向出租人交付逾期挪房费用后,应该有权向承租人追偿,当然,如果承租人没有过失的话,则不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因为承租人的原因使转租合同没有得到出租人同意的话,那么,有过错的承租人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责任的范围应该包括对善意次承租人腾房费用的承担,因此,在次承租人缴纳逾期费用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承租人追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租赁合同未约定转租可以转租吗1、租赁合同规定转租要得到房东的同意,因为是权利义务主体变更也就是债权主体变更要得到债权人认可否则无效(租赁是债权)。但由于合同没有直接规定,所以只能要求转租方放弃转租或直接解除合同(如果有三个月期限的约定的话对方坚持转租倒可以收取押金)。因转租方方面产生房屋损失赔偿问题有原租赁方承担。2、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未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无效,该条款仅仅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合同的解除权。在法理上,转租合同的效力不以出租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转租合同的履行问题要受原租赁合同的制约。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法律拘束力。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的规定,基本概括了有效合同的标准。房屋转租合同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笔者认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转租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在不知道情下的转租,出租人知情后可能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同意;一种是不同意。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那么就意味着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解除该合同,转租合同也就无效。因此,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无效。因此在出租人提出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转租合同应予以解除。

解答如下,我国合同法对权合同关系作了专章规定,但对租赁权的转让未作明文规定,由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租赁权转让的行为大量存在,因此,掌握这一法律行为的实质对于准确认定法律关系,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其重要的实践意义。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承租人退出承租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最为典型的租赁权转让就是“换房”,即承租人与第三人协商一致并经出租人同意后,由承租人将使用的房屋交付给第三人。换房按其法律性质来说是在原租赁合同终止的同时,订立另一个权利义务相同的租赁合同,或者也可以看做承租人的变更,实质上是转让租赁权的一种行为。换房后,原承租人退出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新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所谓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此可见,租赁权转让和转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由于两者都是基于租赁权而发生,同时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第三人,而且都存在权利义务的让与,在审判实践中极易混淆,因此明晰两者概念,并将两者严格加以区别是十分重要的。虽然从权利义务转让的角度看,转租是对部分权利义务的转让,而租赁权转让是对全部权利义务的转让,但因此将转租作为租赁权转让的一种形式的认识是不正确的。让我们来看这样一个例子:甲将一块给乙使用并保证供水供电,而乙又经甲同意将土地以相同条件租给了丙,此后,由丙直接向甲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甲经常停水断电,给丙生产经营造成损失。如果认定乙的行为是转租,则甲应向丙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认定乙的行为是租赁权转让,则甲应向丙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见,由于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不同,适用法律和处理结果也会大相径庭。因此在立法上应确立租赁权转让的概念,以明晰法律关系。那么在设立租赁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时应以什么为成立要件呢各个国家法律对此规定不一。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限制主义模式,即非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租赁权。德国民法对租赁权的转让亦未作明文规定,但在解释上认为非经出租人同意,不得为之。《日本民法典》第612条第1项规定:“承租人非有出租人承诺,不得将其权利转让,或将租赁物转租。”另一类系自由主义模式。《法国民法典》第1717条规定:“承租人有转租或以租赁权让于他人的权利,但租赁契约有禁止的约定者,不在此限。”法国的司法实践还认为,即使当事人间有禁止的约定者,但出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行使拒绝权,构成权利滥用。《奥地利民法典》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解释上认为租赁权的转让也可准用。我国合同法只在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租赁权转让的法定情形。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除此之外其他情形下的租赁权转让应以何为成立要件,合同法未作明文规定。笔者认为,虽然租赁权是一种合同债权,但租赁权的转让并非仅仅是合同债权的让与,而是包括支付租金义务等多项合同义务在内的一种法律地位的转让,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依此,租赁权的转让也须经合同另一方即出租人的同意,并以此为成立要件,这样才符合立法精神,同时能够稳定合同关系,限制当事人滥用合同权利。因此,只有在当事人有转让租赁权特别约定或者其后经出租人同意时,承租人才能转让租赁权,此为合法转让,否则为不合法转让。在审理租赁权转让引发的诉讼案件中,如果租赁权的转让是经出租人同意的,那么出租人与受让第三人为双方当事人,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处理应按合同法中租赁合同一节的规定来确定。如果租赁权的转让未经出租人同意,受让第三人作为原告要求维护其租赁合同权利的,由于转让行为不发生效力,应以原承租人作为被告,根据缔约过失确定双方各自的责任;当出租人作为原告要求维护其合同权利时,应以原承租人作为被告,因原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处分租赁物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出租人的财产权益,出租人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原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依照其他法律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此属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如出租人就此提起侵权之诉,可把原承租人和受让人作为共同被告,要求确认他们签订的租赁权转让合同无效,并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租赁房屋转让后责权利关系怎么转变

    专业解答在办理房产租赁合同的转让手续时,对于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给予充分保护。出租方有义务向买受方详细介绍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及细则,并须取得承租人的明确同意之后才可以执行转让事宜。合同期满之前,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力,而且不能被强制要求搬迁离开原有住所。

    2024.05.17 1446阅读
  • 房屋产权为共有是否有租赁权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屋产权为共有是否有租赁权问题带来帮助。

    2024.03.01 2098阅读
  • 房屋产权为共有会不会有租赁权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屋产权为共有会不会有租赁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2.27 2057阅读
  •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转租权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转租权问题带来帮助。

    2024.03.04 2551阅读
  •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有转租权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有转租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2.24 1850阅读
  • 房屋产权为共有是否有租赁权?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出租权,但出租房屋需要共有人的同意。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2025.05.16 1357阅读
  • 房屋租赁期限要怎样转变为无固定期

    2025.04.13 1403阅读
  • 房屋产权为共有是否有租赁权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出租权,但出租房屋需要共有人的同意。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025.02.20 1059阅读
  • 济南原廉租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后住户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怎么处理

    律师解析 可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的可调换房源中,选择调换租金较低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 具体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准备材料:书面申请和承诺书、收入证明、履行廉租住房合同情况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出具)等; 第二步,申请人到小区房屋租赁管理站提交换房申请材料。 第三步,小区房屋租赁管理站负责将资料齐全的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核。 第四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及应缴纳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标准。 第五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与核准申请人家庭签订换房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2024.10.13 929阅读
  • 租赁房同住人是否能转让居住权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租赁房同住人一般不可以转让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10.09 129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