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员工遇到单位未缴纳
工伤期间保险,可先和单位协商补缴
工伤保险费。
按规定,若单位应参保却未参保,
社保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补缴费用。
2.协商无果,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工伤事故发生在这期间,单位需按标准支付费用。
3.若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通过劳动
仲裁、
诉讼等法律手段,让单位担责,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单位员工,工作期间受伤。小许发现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便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工伤保险费。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小许遂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改正,但单位仍未执行,也不支付小许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小许为维护自身权益,不知下一步该如何做。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补缴费用。小许与单位协商补缴是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
2、单位拒绝补缴,小许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后,行政部门已责令单位限期改正。若单位在此期间仍不执行,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需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单位拒不支付费用时,小许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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