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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前对方已将房子过户怎么办

时间:2025.07.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96人
律师解析:
1.若对方在正常交易中过户,受让方善意取得,通常难以追回房屋。
不过可收集证据,证明其过户是为逃避债务等恶意目的。
2.若能证明恶意过户,可依《民法典》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
撤销成功后,房屋产权恢复原状
3.起诉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其他财产,确保后续判决执行。
此外,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要及时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因债务纠纷起诉小胡。然而在起诉前,小胡将名下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小许。小朱认为小胡是为逃避债务才过户房屋,小许则称自己是在正常交易中受让该房屋,不知存在纠纷且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过户登记。双方就房屋是否应追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许确实为善意取得,即受让时不知存在纠纷、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过户登记,一般情况下小朱难以追回房屋。但小朱可收集证据证明小胡过户房屋是为逃避债务等恶意目的。
2、若小朱能证明小胡恶意过户,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过户行为。若撤销成功,房屋产权将恢复到过户前状态。同时,小朱可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小胡进一步转移其他财产,保障后续判决能顺利执行。需注意,小朱行使撤销权有除斥期间限制,要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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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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