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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房产份额可以为0.01%吗

时间:2025.07.2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58人
律师解析:
1.共同共有房产基于特定关系,一般不区分份额;
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按确定份额对房产享有权利、担义务。
2.按份共有的份额比例无法律限制,共有人达成一致,份额可为任意比例。
3.共有人可用书面协议明确份额,依规定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后续处分、分配按约定份额处理。
4.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出资额确定;
无法确定出资额,视为等额享有。

案情回顾:

小朱、小胡和小丽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小朱认为自己出资较多,应占70%的份额,小胡和小丽则觉得三人应等额享有,各占三分之一。三人就房产份额问题产生争议,不知该如何确定各自份额。

案情分析:

1、法律并未对按份共有的份额比例作出限制,共有人可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各自份额,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份额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若小朱、小胡和小丽能达成一致约定,份额可以是任意比例。
2、若三人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按出资额确定份额;若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所以他们需先明确各自的出资情况,以此来确定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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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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