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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出租是否还可以买卖

时间:2025.07.2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34人
律师解析:
1.房屋出租后仍能买卖,这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在租赁期内,即便房屋所有权变更,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新业主不能要求租客返还房屋。
2.房东卖房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租客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不过,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该权利或房东将房卖给近亲属时除外。
3.房东通知后,租客十五天内未明确购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总之,卖房要保障租客这两项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小李,租赁期内小何打算出售该房屋。小何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小李,就与小胡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小李得知后,认为自己作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小何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要求小何保障其优先购买权,而小何认为房子是自己的,有权自由买卖。

案情分析:

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小李的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便小何将房屋卖给小胡,小李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小胡不能要求小李返还房屋。
2、出租人小何出卖租赁房屋,应在出卖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小李,小李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小何未履行通知义务,侵害了小李的优先购买权。若小李在得知后十五日内明确表示购买,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卖给小李;若小李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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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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