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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时间:2025.06.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48人
律师解析: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房屋租赁、建设工程施工、政策性房屋买卖等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专属管辖排他性强,不动产纠纷诉讼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变更。
3.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纠纷,要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小许的房屋用于经营。后因租金支付及房屋维修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小何认为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而小许坚持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依据《民事诉讼法》,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改变管辖法院。所以此案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小许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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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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