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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找证据

时间:2025.06.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98人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纠纷里,证据起着关键作用。
常见证据类型如下:
1.合同类:
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务必妥善保存。
2.房款支付凭证:
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等,能证明已付款项。
3.产权证件: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可证实房屋产权状况。
4.沟通记录:
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若涉及房屋质量、交付时间等协商内容,均能作为证据。
5.房屋验收单、物业缴费记录:
能体现房屋实际使用和交接情况。
6.证人证言
若有第三人见证房屋买卖过程相关情况,也可作为证据。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及时且全面地留存,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有力维护自身权益。
比如合同签订时仔细核对条款,转账留好凭证,沟通记录不随意删除,验收单和缴费记录妥善保存等。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何依约支付房款,但小李以各种理由拒绝交房。小何要求退款,小李却称小何未付清款项。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小何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时证据的收集与运用成为关键,双方围绕各类证据的有效性展开争议。

案情分析:

1、合同类证据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小何应保存好房屋买卖合同,以证明小李有交房义务。
2、房款支付凭证能证明小何已付款项,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等可作为有力证据。产权证件可证实房屋产权状况,小何可通过查看相关证件确认房屋产权。沟通记录若涉及交房时间等协商内容,也能作为证据使用。房屋验收单、物业缴费记录能体现房屋实际使用和交接情况。若有证人见证房屋买卖过程,其证言也可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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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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