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无
购房资格定金能退。
按法律规定,若因无购房资格致
房屋买卖合同无法订立,属不可
归责双方的情况。
2.若签认购协议交定金时,开发商没审查和提示购房资格,可要求
退定金;
若故意隐瞒无资格情况,定金可能不退。
3.因政策变动失去购房资格,有权退定金。
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有意购
买房屋,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并交
付定金。后来发现自己无购房资格,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订立。小朱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开发商认为自己已尽审查提示义务,是小朱故意隐瞒无购房资格情况,不应退还定金,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
合同订立需双方具备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等。若
购房者无购房资格致合同无法订立,属不可归责于双方
当事人的事由。若开发商未对购房者购房资格尽到合理审查和提示义务,小朱可要求退还定金。
2、若小朱故意隐瞒无购房资格情况,定金可能不予退还。若因政策变动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因素使小朱失去购房资格,小朱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小朱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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