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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返本销售如何认定

时间:2025.06.1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46人
律师解析:
1.商品房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企业定期向购房者返还购房款来销售房子。
2.认定方式:
合同有返款条款可初步认定;
宣传承诺返本,即使合同没写也能作为依据;
开发商按约定返款基本可认定。
3.法律禁止返本销售,购房者遇到可向主管部门举报,还能主张合同无效并让开发商退款

案情回顾:

小朱欲购买商品房,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宣传资料中承诺购房后一定期限会返还部分购房款。小朱与该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中未明确返本条款。小朱支付购房款后,企业按承诺定期返还了部分资金。小朱得知此类销售方式可能违法,与企业就合同效力及购房款返还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认定要点来看,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虽合同未明确返本条款,但宣传资料承诺返本,且实际按约向小朱返还资金,可认定为商品房返本销售行为。
2、法律明确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所以小朱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举报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同时,小朱也可主张与企业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并要求企业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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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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