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房屋质量问题分严重和一般两类,
处理方式不同。
严重质量问题包括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问题,
购房者可拒绝
收房、
解除合同并索赔。
2.一般质量问题,像门窗密封不严、墙面局部脱皮,不影响基本使用功能,购房者不能拒绝收房,但可要求开发商维修,并
赔偿维修期间损失。
能否拒接收房,取决于问题严重程度。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了一套新房,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问题。小朱认为房屋主体结构可能有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要求拒绝收房并解除合同、出卖人
赔偿损失。但出卖人认为这只是一般质量问题,如局部墙面脱皮等,不影响基本使用功能,小朱应正常收房。双方就能否拒绝收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且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需经相关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本案中小朱需证明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2、若只是一般质量问题,不影响房屋基本使用功能,买受人不能以此拒绝收房,但可要求出卖人承担维修责任及赔偿维修期间损失。若经检测为一般质量问题,小朱应收房,出卖人承担相应维修和
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