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签订
购房合同时,仔细审查关于银行
放款时间及
违约责任的条款,若合同未明确银行放款时间,可与开发商协商补充约定合理的放款期限。
(二)
购房者应积极配合
银行贷款流程,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避免因自身过错影响放款。
(三)若银行放款慢且非自身原因,及时收集相关
证据,如政策调整文件、银行额度紧张的证明等,以备可能的
纠纷。
(四)一旦出现可能违约的情况,主动与开发商沟通,说明银行放款延迟的原因,争取协商解决。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向银行
申请贷款购房。合同中明确了银行放款时间,但银行放款却延迟了。卖方认为小许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小许则称银行放款慢非自己所能控制,不应认定自己违约。经调查,小许不存在提供
虚假资料等自身过错,银行放款慢是因政策调整和额度紧张。
案情分析:1、若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具体放款时间,且非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银行未按时放款,一般不应认定购房者违约。本案中小许无过错,银行放款慢是政策调整和额度紧张所致,所以不应认定小许违约。
2、若合同约定因银行原因导致放款延迟由购房者担责,或购房者有影响银行审批放款的过错行为,则可能认定购房者违约。本案中无此情况,所以小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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