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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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协商、调解、仲裁、行政手段和司法诉讼。协商和调解注重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共识;仲裁和行政手段依赖权威机构或行政部门进行裁决;司法诉讼则是最后的法律救济途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是,如果在同等条件下出租人把房子卖给了第三方,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承租人想要购买房屋,并且也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院一般都会支持承租人的诉求的。

商品房购买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守约方因为对方实施违约行为后遭受实际损失的130%,若是双方对违约金的数额有实际约定、约定的比例不高于此数额的,那么按照约定处理就可以对于超过此法定比例的,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一方可以提出少支付的请求。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了房屋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政府对于楼市的改革和监督肯定是全方位的在逐步完善中的,实际生活中已经发生过的因为一些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都已经有了相对健全的监管体制。业主购买商品房,到最后和开发商之间闹的不欢而散其实也是非常的窝火的,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理智的来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