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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夫妻离婚了房租谁出

时间:2025.05.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860人
律师解析:
1.若租赁合同在夫妻婚姻存续期签订,且房屋用于共同生活,房租原则属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担。
2.若能证明房屋仅用于一方个人生活,房租由使用方独自承担。
3.若合同明确房租由一方承担,按约定执行。
确定房租承担方要综合多因素。
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何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离婚后,对于房租承担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小何认为房屋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小丽应共同承担房租;而小丽则称该房屋实际仅小何个人使用,自己不应承担房租,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若该租赁合同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且租赁房屋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原则上房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共同承担支付责任。
2、若能证明该房屋仅用于夫妻一方个人生活,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这部分房租可由使用方单独承担。
3、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房租由一方承担,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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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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