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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后租金归谁

时间:2025.05.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91人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后租金归属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关键在于判断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和租金收取期间的关系,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具体情况如下:
1.所有权转移前:
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前,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租金归原房东所有。
因为在这个阶段,原房东依旧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享有收取租金的合法权益。
2.所有权转移后:
当房屋所有权完成转移,也就是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租赁期间产生的租金就归新房东了。
此时,新房东成为房屋新的所有权人,租金收益权也随之转移到他们手中。
举个例子,原房东在8月出售房屋,9月完成过户手续,而租客支付了9月的租金,那么这笔租金就应该归新房东。
为了避免在租金归属问题上产生纠纷,买卖双方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明确约定租金的归属,这样能让交易更加清晰、顺利。

案情回顾:

小许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出租给小胡,租赁期间,小许将该房屋卖给小李,并于9月完成过户手续。租客小胡支付了9月的租金,小许认为租金应归自己,因为租赁关系是自己建立的;而小李则觉得自己已完成过户成为新房东,9月租金应归自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判断租金归属关键看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与租金收取期间的关系。本案中,9月房屋已完成过户,小李成为新的所有权人。
2、自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完成,租金收益权随之转移。所以9月租客支付的租金应归新房东小李。同时,双方可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租金归属,避免类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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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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