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像门窗损坏、门锁不牢固,且房东有维修义务却未履行,房东要担责。因为房东有义务提供安全居住条件的房屋,若未做到,与承租人财物被盗有因果关系,所以应承担一定责任。
(2)若承租人自身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如未锁门、钥匙保管不当致财物被盗,责任通常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这是因其自身疏忽,与他人无关。
(3)若第三人侵权,如小偷入室盗窃,由实施盗窃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小区物业安全管理有疏漏,如安保措施不足、监控损坏,物业可能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提醒:承租人租房前应仔细检查房屋安全状况,入住后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若财物被盗,先确定责任归属,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当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房东有维修义务却未履行时,承租人应及时与房东沟通要求维修,若房东依旧不处理,可收集房屋安全隐患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后续财物被盗可要求房东承担部分责任。
(二)承租人自身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被盗,只能自行承担责任,日后需加强安全意识,出门锁好门、妥善保管钥匙。
(三)因第三人侵权被盗,承租人应第一时间报警,配合警方调查,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小区物业有安全管理疏漏,可向物业主张相应补充责任,需保留物业安保措施不到位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若房屋有安全隐患,像门窗损坏、门锁不牢,房东有维修义务却没做,那房东可能担责,毕竟房东得提供安全住房。
2.要是承租人自己没注意,比如没锁门、钥匙没保管好,财物被盗责任通常自己承担。
3.第三人侵权,如小偷入室盗窃,由小偷赔偿。若小区物业安全管理有疏漏,像安保不到位、监控损坏,物业或担补充责任。
结论:
租赁房屋承租人财物被盗,责任归属分情况而定,可能由房东、承租人、第三人或物业承担。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有义务提供符合安全居住条件的房屋。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像门窗损坏、门锁不牢固,且房东有维修义务却未履行,房东需担责。若因承租人自身未合理注意,如未锁门、钥匙保管不当致财物被盗,责任自担。若第三人侵权,如小偷入室盗窃,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小区物业安全管理有疏漏,如安保措施不到位、监控损坏,物业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如果遇到租赁房屋财物被盗的情况,责任判定较为复杂。若对责任归属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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