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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孩子买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5.05.1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22人
律师解析:
1.房子已过户到孩子名下,通常视为赠与完成。
但孩子严重侵害父母或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约定时,父母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房子。
2.房子未过户,又无赠与公证等特殊情况,父母能随时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3.若买房时约定为借款,父母可凭证据以民间借贷要求孩子偿还购房款。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起初,父母与小朱约定该房产算借款,之后父母又决定将房子赠与小朱并过户到其名下。然而,小朱取得房产后不仅不履行对父母的扶养义务,还经常辱骂父母。父母后悔赠与,想收回房子,小朱却以房子已过户为由拒绝。同时,对于父母提出的借款说法,小朱也不予认可。

案情分析:

1、虽然房子已过户到小朱名下,一般赠与完成,但小朱对父母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父母可行使法定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父母可向法院主张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2、若父母能提供当初买房是借款的相关证据,也可以民间借贷为由要求小朱偿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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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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