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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有人能否强制其卖份额

时间:2025.05.0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98人
律师解析:
1.按份共有人的份额转让与优先购买权
在一般情形下,按份共有人有权转让其在共有不动产或动产中享有的份额。
此时,其他共有人在相同的交易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该份额的权利。
但要注意,其他共有人不能强制要求转让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出卖其份额。
2.共有物处分的规定
依据《民法典》,按份共有人对于共有物的处分等事项,若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处分共有物需要获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所以,强制某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
3.特殊情形下的共有物分割与份额转让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有物时,是可以请求进行分割的。
如果对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份共有人能随时请求分割。
当共有物被分割时,份额转让可能就会不可避免。
但这和直接强制某一个共有人售卖其份额是不同的概念。

案情回顾:

小何、小李和小胡按份共有一套房产,小何占40%份额,小李和小胡各占30%份额。小李因资金周转困难,想转让自己的份额。小何和小胡都表示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小胡同时认为小何经济状况好,想强制小何出卖其份额,小何拒绝,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不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小何和小胡对小李转让的份额均有优先购买权。
2、按份共有人不能强制要求其他共有人出卖份额,缺乏直接法律依据。本案中,小胡想强制小何出卖份额的主张不合法。除非存在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有物等特殊情形,但这并非直接强制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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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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