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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应该怎么样处理

时间:2025.04.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87人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查看合同约定:
首先要查看合同里是否有关于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的条款。
有约定的情况:
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就按照约定处理。
例如,若约定了违约金数额,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若约定了定金罚则,当收受定金卖方违约时,需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无约定的情况:
即便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买方依然可以向卖方主张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
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其中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
2.解决途径:
买方可以先尝试与卖方进行协商。
若协商无果,买方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对损失进行赔偿,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为卖方,小李为买方。合同签订后,小朱因房价上涨欲毁约。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数额。小朱提出愿意退还小李已支付的款项,但拒绝支付违约金。小李认为小朱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无果,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应依约处理。此案件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数额,小朱违约,小李有权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
2、若双方协商不成,小李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小朱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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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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