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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未签怎么办

时间:2025.04.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53人
律师解析:
1.首先要清楚具体情形。
当双方只是达成口头购房意向,却没签订书面合同,通常而言,一旦双方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像一方支付部分房款,另一方予以接受,或者一方交付房屋钥匙等,合同便成立且生效。
2.房屋买卖是重大交易,为保障权益,最好尽快补签书面合同。
合同里要详细写明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等;
明确价格及付款方式,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的具体安排;
约定好交房时间;
还要规定违约责任等条款。
3.要是一方拒绝签订,另一方得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比如双方关于房屋买卖的沟通记录,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及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等,以防日后起纠纷
4.若因未签合同致使权益受损,可依据这些证据,通过协商,尝试与对方沟通解决;
或申请调解,请第三方介入协调;
也可提起诉讼,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达成口头购房意向,未签订书面合同。小何支付部分房款,小李接受。之后小何要求补签书面合同,小李却拒绝。小何担心自身权益受损,不知如何是好,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虽未签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支付部分房款另一方接受,房屋买卖合同已成立且生效。
2、小李拒绝签订书面合同,小何应及时固定双方关于房屋买卖的沟通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
3、若小何权益受损,可依据证据与小李协商解决,或申请第三方调解,也可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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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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