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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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着小产权房非合法物权法律制度的精神,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常避免强制性地采取拍卖措施。然而,当这些房产仍然具有实际使用价值、也就是说房东拥有收取租金的法定权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将其用于资产处置拍卖。换言之,虽然小产权房仅具备使用权而缺乏所有权,但是鉴于它们依然具有实质性的使用价值,因此某些法院也可能对此类房地产的使用权予以充分考虑并依法进行处置。

关于小产权房屋纠纷案件的处理: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各方。要是不符合立案条件,七天内法院会书面裁决不予受理。原告不服的,可以上诉。不过,起诉方得满足基本条件,比如要有有效的诉讼请求、相关证据等等,这样才能确保案件依法公平处理。

名誉权纠纷立案需满足以下条件:被告实施了侮辱、诽谤等损誉行为,且该行为被第三方知悉;原告的声誉因此受损且显著;原告能初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例如,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诋毁他人或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均符合立案条件。

名誉权纠纷立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严重侵犯,比如侮辱、诽谤等;第二,该行为导致了受害者的社会评价降低;第三,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此外,还需要符合《民诉法》的规定,即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诉讼请求明确,且法院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名誉权冲突立案的关键在于受害者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有力,能够证明自己的名誉受到了损害。如果受害者能够提供他人行为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的证据,比如公开侮辱、恶意诋毁或者散布虚假信息等,通常情况下可以立案。此外,还需要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