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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卖了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时间:2025.04.0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35人
律师解析:
1.若房屋卖方决定不再出售房屋,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2.一般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数额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要是合同未约定,就按实际损失来计算。
3.若买方已付定金卖方违约时要双倍返还。
4.买方还可能因卖方违约产生其他损失,比如重新购房多支出的费用等,卖方也得赔偿
5.若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像特定赔偿金额或履行义务期限等,那就按约定执行。
6.总之,卖方违约得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承担相应责任,以此弥补买方损失。
例如,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房价的10%,卖方违约就需按此支付;
若因卖方违约导致买方重新购房多花了5万元,卖方也应赔偿这5万元。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何为卖方,小李为买方。合同约定小何将房屋卖给小李,小李支付了定金。然而,小何因房价上涨反悔,不想卖房。小李要求小何承担违约责任,小何却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拒绝按合同约定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房屋卖方小何不卖房的行为构成违约,通常要承担责任。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应按约定执行;没约定则按实际损失计算。
2、小李支付了定金,小何违约需双倍返还。此外,若小李因小何违约产生其他损失,如重新购房多花的钱,小何也应赔偿。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小何需按约定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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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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