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后可能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北京 - 昌平区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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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维权法务

地区:北京 - 昌平区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已经与其他的单位、或者是公民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单位、公民等,都需要遵守合同的约定。若是实施了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违约,而违约情形一旦发生,违约一方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021-04-25 11:1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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