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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签放弃房产协议可以吗

时间:2025.04.0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10人
律师解析:
婚内签订放弃房产协议是可行的,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该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具体说明如下:
1.主体及意思表示方面: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欺诈、隐瞒、胁迫等可能影响意思表示真实性的情形。
2.协议形式及内容: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可以确保内容的明确性和稳定性。
在协议中,要详细、准确地约定放弃的房产具体信息,如房产的位置、面积、产权编号等,同时明确放弃的份额。
若日后出现纠纷,此协议能作为重要证据
不过,房产是否办理变更登记等情况会对协议效力产生影响。
总之,签订此类协议要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内签订放弃房产协议,小朱放弃其在夫妻共有房产中的份额。但之后小朱反悔,称签订时小丽存在隐瞒房产真实价值情况,认为协议无效,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体及意思表示方面看,若小朱能证实小丽确实存在隐瞒行为,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协议可能因不符合“真实意思体现”而无效;若无法证实,则协议在这方面可能有效。
2、从协议形式及内容看,若协议采用书面形式且明确约定房产具体信息和放弃份额,形式和内容上符合要求。但房产若未办理变更登记,对协议效力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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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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