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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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充协议中需要重点约定的内容:一、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二、公摊建筑面积;三、装修标准;四、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五、贷款办不来的约定;六、物业管理问题;七、关于保修责任。

一、公共收益被占有。三、未及时签合同只是买方责任此点限制了购房者日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进行平等协商的机会和权利,也加重了商品房买受人的责任。四、擅自延长备案时间。五、违约责任不对等。六、延期交房都可免责。七、买方无权选择物业。

购买房产时签署的补充协议中的不公平条款,购房者有权质疑并要求修正。对于被迫接受不平等条款的购房者,他们可使用法律武器,如向工商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调整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购房者有权要求将不平等的违约责任调整为公正的对等责任,无论购房时间在过去1年或更早。

面对购房补充协议争议,建议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以维护双方权益和合作关系。若协商无果,需审查协议是否满足可撤销条件,如欺诈、胁迫、误解等,并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

购买房产时签署的补充协议中的不公平条款,购房者有权质疑并要求修正。对于被迫接受不平等条款的购房者,他们可使用法律武器,如向工商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调整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购房者有权要求将不平等的违约责任调整为公正的对等责任,无论购房时间在过去1年或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