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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不付租金怎么判

时间:2024.12.2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076人
律师解析:
1.当房屋出现漏水状况,致使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时,租客具备要求房东进行维修或者采取恰当措施来确保居住安全的权利。
2.倘若房东未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租客便可以依据此情况暂时不支付租金,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此过程中,租客需要及时将房屋漏水的情况以及自身不支付租金的原因告知房东,并且要妥善保留相关的证据,像维修通知的记录、照片等等。
3.如果房东在合理的期限内修复了漏水问题,并且通知租客继续支付租金,那么租客就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支付。
然而,倘若房东拒绝修复或者确实无法修复,租客则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费用等违约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租客不能仅仅因为房屋漏水就长期不支付租金,否则很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
4.总之,关于此类情况的具体判决,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情形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确定,以确保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租给小李。房屋出现漏水状况,小李无法正常使用房屋,他要求小朱维修,但小朱未履行义务。小李于是暂不支付租金并通知了小朱,还保留了证据。之后小朱修复漏水并通知小李付租,小李却拒绝支付,小朱认为小李违约,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房屋漏水时小李有权要求小朱维修,小朱未履行义务,小李暂不付租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2、小朱修复并通知付租后,小李拒绝支付,小李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小李不能仅因漏水就长期不付租,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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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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