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签订
购房合同时,不需要经过房管局的严格审查。
然而,在此之后,购房合同仍须送至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
这是由于实施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有助于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有力的约束和监督。
如此一来,不仅能够敦促开发商加快建设进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还能让
购房者感到更为安心,从而有效避免了因一套房产存在两个所有人而给
消费者带来的各种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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