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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能否退还契税和维修基金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10人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者在缴纳相关税费和缴纳维修基金后选择退房的两种情形:
一种是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因素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另一种则是已经完成房地产权属登记,签订了相关合同。
对于前述第一种情况来说,尽管基本原则上支持退税事宜,然而并不排除有某些特例存在。
而针对第二种情况而言,契税原则上已经依法缴纳且无法退还,但是若经过法定程序明确判定房地产交易合同及其衍生出来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行为无效的话,那么已缴付的契税则可能获得部分或全部的退款
若您有意向申请退还维修基金费用,首先需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的维修基金退款申请表格,此外,还需附带提交以下资料以供审核确认:
退契税的相应凭证、商品房维修基金退款的审批表由当地房管部门开具、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建设单位所开具的退还维修基金的统一收据等。
收集齐所有所需的材料后,请您将这些档一并递交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处进行审查批准。
如无任何问题,该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所收讫的公共维修基金转账至您指定的银行账户之内。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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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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