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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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这边的法律可是有明确规定,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的第五百八十五条很重要,我们得看清楚。说的就是咱们签合同的时候,是可以注明违约的话要赔偿多少钱的,但是这个金额可不是随便填的,得跟你真的损失的东西对等才行。要是你写的违约金太高或者太低了,那就别怪人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给你调整。在现实生活里,咱们签的欠条上的违约金,一般都是自己定的。不过,每天的违约金数额可得合理不能高也不能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依法约定违约金额度,然而此项违约金金额需与其实际损失相适应得当。若约定之违约金数额远低于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依据请求予以相应调整及增额;反之,如违约金数额过高以至于超过实际损失的比例达到30%以上者,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利根据请求对其进行适度调整并降低。

大家都知道,咱们可以在借条里头约定个违约金啥的,但是这个金额可不是随便填的,得和咱们实际损失差不多才行。要是违约金比咱们的损失还少,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是会帮我们提高违约金的;反过来,要是违约金比咱们的损失高太多了,他们也会帮我们降低违约金的。所以,咱们在写借条的时候,违约金的金额可得把握好,别太高也别太低,最好是在咱们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之内。

装饰装修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明确规定,通常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时,违约金不能低于实际损失,也不能过高。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小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调整或增加违约金;如果违约金金额过高,违约方可以申请降低。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关于违约金,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只要双方认可且不主张过高,即便超出实际损失30%,也应视为有效。但若一方请求法院降低,法院将依法裁决并可能调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