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房屋租赁中,若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房东可依法终止合约。合同取消分约定解约(基于合同条款)和法定解约(违约严重)。法定解约需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目标;约定解约则需满足相应条件。各方平等协商的解约条款应被严格遵守。

通知的时间具体可以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间,当事人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出租或不再承租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我国《民法典》允许业主在特定条件下取消租赁契约:租赁物受损因使用不当、承租人逾期未付租金经催告仍不支付、未经许可转租、不定期租赁等。业主解除合同时需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可通过协商、不可抗力、一方明确不愿履行、严重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的情况。对于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任何一方可在合理期限前告知对方解除。

承租者欲提前解约,通常须退还租金;但在得到出租方同意下,承租方可转租给第三方。转租不影响原租赁合同,但承租人需对转租期间的损害负责。若转租期限超过原租期,超出部分对出租方非强制性,除非双方另有口头协议。

承租者欲提前解约,通常须退还租金;但在得到出租方同意下,承租方可转租给第三方。转租不影响原租赁合同,但承租人需对转租期间的损害负责。若转租期限超过原租期,超出部分对出租方非强制性,除非双方另有口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