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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的凶宅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30人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谓的"凶宅"指的是那些曾经在其室内发生过异常死亡事件,或者短时间内频繁出现多起死亡事件的房产,这些因素使得广大民众在通常的商业交易情境中不愿意选择购买此类房产。尽管法律之文并没有对"凶宅"做出明确定义,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常常将大众对于"凶宅"所产生的恐惧和忌讳视为一种民间习俗。尽管"凶宅"本身与房产的品质并无直接关联性,但是基于我国的优良传统道德观念,卖方有义务将有关房屋的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买方。若卖方未能履行此项义务,那么这就构成了对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违背,同时也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因此,那些误购"凶宅"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卖方故意隐瞒"凶宅"的事实真相,那么他就违反了诚信原则,构成了欺诈行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相关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还可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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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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