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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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争议诉讼流程包括:确认主体(个人凭户籍证明,法人凭工商信息),撰写并提交详细诉讼状连同证据。立案后,原告收到受理和举证通知,须按期缴费,否则可能被撤销。在立案成功后,原告需在限期内提交证据,随后确定开庭并通知当事人。法庭审理后,法院出具判决或裁决书。

房产纠纷诉讼费按争议金额计收:少于1000元收50元,超过100万部分按0.5%的比例收费。原告预付,败诉方承担。理解清晰,详情见上述规则。

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问题,有两种有效的应对策略:首先,守约方有权在适当时机通知另一方,暂时终止合同的执行;其次,当违约方接收到停止履行合同的书面通知之后,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但却继续要求预购方遵守原定的合同条款时,守约方有权拒绝违约方的请求,并且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小产权房争端诉讼需提交起诉书,原告需提供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并在接到受理通知后七日内预付诉讼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需满足原告资格、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及理由,且案件应属法院受理范围。

出现房屋一房二卖现象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款付息,并要求合理赔偿经济损失,还可索赔已付款一倍金额作为赔偿。当合同有效且完成过户手续时,房产所有权归已办理手续的购买者。购房者应依法维权,解决途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