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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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明确表达其退房意愿。若因开发商过失引发退房事宜,开发商有义务承担由退房所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但若是因为购房者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是双方在支付方式方面无法达成共识等因素而选择放弃购买,开发商对此无需负任何责任。

开发商逾期交房且不愿退换,购房者需多次正式督促后,方可请求终止合约并退房。若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承诺,购房者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购房中遇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合理催告三个月未果,购房者依法有权解除合同并退房。需书面通知开发商商定新履行期,超期后可行使解除权,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遇到开发商拒退订金,买卖双方应首选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订金是购房者确认购买意愿后支付的款项,如卖方违约,买家有权要求赔偿双倍订金。这有助于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公平交易。